首页 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2015年) (二) 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2015年) (二) (二) 未按照农药生产许可证或者农药生产批准文件的规定,擅自生产农药的,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农药生产许可证或者农药生产批准文件。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11号)改为后置审批 (一)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