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2015年) 六、 加强组织实施 (十八) 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2015年) (十八) 六、 加强组织实施 (十八) 强化督促检查。 工商总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对本意见落实工作的统筹协调、跟踪了解、督促检查,确保改革各项工作平稳有序。审计部门要加强对政策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加大对设置许可项目、履… 附件: 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监管部门和监管职责的“先照后证”改革相关审批项目 附件 附件2 《国务院决定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一)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第1项将乙级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发展改革(物价主管)部门。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