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2015年) 四、 完善协同监管机制 (十) 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2015年) (十) 四、 完善协同监管机制 (十) 防范化解风险。 工商部门、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要通过信息公示、抽查、抽检等方式,综合运用提醒、约谈、告诫等手段,强化对市场主体及有关人员的事中监管,及时化解市场风险。要针对存…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