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2015年) 四、 完善协同监管机制 (九) 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2015年) (九) 四、 完善协同监管机制 (九) 加强监管风险监测研判。 工商部门、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法定职责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加强研判分析,充分运用大数据、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整合抽查抽检、网络市场定向监测、违法失信、投诉…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