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2014年) (十三)

(十三) 加强队伍建设。积极依托军地法律人才资源,通过选用招聘、专兼职相结合等办法,充实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力量。要把军队律师培养工作摆在突出位置,通过组织军人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加强业务培训、开展军队法律顾问处与地方法律援助机构或律师事务所共建活动等措施,努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业务熟练的军队法律援助队伍。法律援助人员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弘扬优良作风,立足本职,无私奉献,满腔热情做好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