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同意迁建鄂尔多斯民用机场的批复(2005年) 五、 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同意迁建鄂尔多斯民用机场的批复(2005年) 五、 五、 新机场建成并投入使用后,由地方经营管理,民航总局实行行业管理。原鄂尔多斯东胜机场废弃。 国务院 中央军委 二〇〇五年三月二十五日 四、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