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同意新建山东菏泽民用机场的批复(2017年) 国务院 中央军委关于同意

国务院 中央军委关于同意

新建山东菏泽民用机场的批复

国函〔2017〕24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建设山东菏泽机场的请示》(鲁政呈〔2016〕28号)收悉。现批复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