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同意新建山东菏泽民用机场的批复 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同意新建山东菏泽民用机场的批复(2017年) 发布机关 国务院、中央军委 效力 现行有效 国务院 中央军委关于同意 一、 同意新建山东菏泽民用机场。机场性质为国内支线机场,场址位于菏泽市定陶区孟海镇黄庄村附近。 二、 本期工程建设规模为:飞行区等级指标4C,新建一条长2600米的跑道;航站区按满足2030年旅客吞吐量90万人次、货邮吞吐量6500吨的目标设计,新建航站楼1万平… 三、 项目总投资约18亿元。原则上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民航局和山东省共同筹措解决,具体资金安排在可行性研究阶段确定。 四、 该机场建成后,由地方经营管理,民航局实行行业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