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2025年度立法工作计划(2025年)

发布机关 国务院办公厅
效力 现行有效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国务院2025年度立法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一、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改革和法治相统一 二、 突出立法重点,以高质量立法服务保障党和国家工作大局 三、 深化立法领域改革,不断提升立法质效 四、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高质高效完成各项立法任务 附件: 《国务院2025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明确的立法项目及负责起草的单位 附件

一、 拟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法律案(16件)

1. 国家发展规划法草案(国家发展改革委起草) 2. 对外贸易法修订草案(商务部起草) 3. 监狱法修订草案(司法部起草) 4. 医疗保障法草案(国家医保局起草) 5. 社会救助法草案(民政部、财政部起草) 6. 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法草案(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起草) 7. 食品安全法修正草案(市场监管总局起草) 8. 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修订草案(金融监管总局起草) 9. 招标投标法修订草案(国家发展改革委起草) 10. 注册会计师法修正草案(财政部起草) 11. 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草案(公安部起草) 12. 商标法修订草案(国家知识产权局起草) 13. 水法修订草案(水利部起草) 14. 国家消防救援人员法草案(应急管理部、国家消防救援局起草) 15. 中国人民银行法修订草案(中国人民银行起草) 16. 金融法草案(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起草)

二、 拟制定、修改的行政法规(30件)

1. 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修订)(工业和信息化部起草) 2. 国务院关于规范中介机构为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提供服务的规定(司法部、财政部、中国证监会起草) 3. 古树名木保护条例(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林草局起草) 4. 住房租赁条例(住房城乡建设部起草) 5. 快递暂行条例(修订)(司法部、交通运输部、国家邮政局起草) 6.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的规定(司法部起草) 7. 国务院关于涉外知识产权纠纷处理的规定(司法部、国家知识产权局、商务部起草) 8. 重要军工设施保护条例(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国防科工局、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起草) 9. 婚姻登记条例(修订)(民政部起草) 10. 中国人民解放军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办法(修订)(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市场监管总局起草) 11. 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修订)(农业农村部起草) 12. 对外使用国徽图案的办法(修订)(外交部起草) 13. 政务数据共享条例(国务院办公厅组织起草) 14. 农村公路条例(交通运输部起草) 15. 密云水库保护条例(自然资源部起草) 16. 蓄滞洪区运用补偿暂行办法(修订)(水利部起草) 17. 商事调解条例(司法部起草) 18. 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修订)(司法部起草) 19. 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税务总局起草) 20. 生物医学新技术临床研究和临床转化应用管理条例(国家卫生健康委起草) 21.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修订)(司法部起草) 22. 生态环境监测条例(生态环境部起草) 23. 自然保护区条例(修订)(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起草) 24. 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修订)(中国证监会起草) 25. 全民阅读促进条例(国家新闻出版署起草) 26. 殡葬管理条例(修订)(民政部起草) 27. 城市供水条例(修订)(住房城乡建设部起草) 28. 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修订)(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药监局起草) 29. 基金会管理条例(修订)(民政部起草) 30. 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应急管理部、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起草)

三、 拟完成的其他立法项目

1. 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维护国家安全、加强涉外法治急需的立法项目 2. 推进国防和军队建设的立法项目 3. 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立法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