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2015年立法工作计划(2015年) (二)
(二) 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需要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法律草案、法律修订草案和需要制定、修订的行政法规。(25件)
粮食法(发展改革委、粮食局起草),职业教育法(修订)(教育部起草),著作权法(修订)(版权局起草),海上交通安全法(修订)(交通运输部起草),看守所法(公安部起草),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修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起草),海洋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海洋局、能源局起草),志愿服务条例(民政部起草),安全生产法实施条例(安全监管总局起草),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条例(安全监管总局起草),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修订)(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起草),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卫生计生委起草),公民社会信用代码管理办法(公安部起草),重大设备监理条例(质检总局起草),社会治安技术防范条例(公安部起草),基金会管理条例(修订)(民政部起草),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修订)(民政部起草),殡葬管理条例(修订)(民政部起草),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修订)(民政部起草),失业保险条例(修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起草),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修订)(卫生计生委起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修订)(卫生计生委起草),城市地下管线管理条例(住房城乡建设部起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住房城乡建设部起草),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修订)(住房城乡建设部起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