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2006年工作要点(2006年) (五十八)

(五十八) 积极开展全方位外交。继续高举和平、发展、合作的旗帜,奉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坚定不移地走和平发展道路,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基础上加强全方位外交。巩固和加强同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团结与合作。坚持与邻为善、以邻为伴的周边外交方针,推动区域合作机制建设,把务实合作提升到新水平。扩大同发达国家的共同利益,妥善处理分歧,推进交流和合作。积极参与和开展多边外交,在国际和地区事务中发挥建设性作用。大力开展经济外交,妥善处理经贸摩擦,维护国家经济安全。认真做好外宣和公众外交工作。保护我国公民和法人在海外的合法权益。(外交部牵头)

2006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第一年,改革发展稳定的任务十分繁重。国务院各部门和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紧迫感,认真履行职责,求真务实,励精图治,不懈进取,努力完成好全年的各项任务。

上述各项工作任务由国务院副秘书长按分工督促落实。国务院各部门和单位要根据本要点抓紧制订本部门和本单位的2006年工作要点,并报国务院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