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2006年工作要点(2006年) (二十八)

(二十八) 加快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继续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大力发展文学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事业,进一步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增强文化事业单位活力。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农村基层文化建设。加强自然和文化遗产保护。发展文化产业,完善文化产业政策,提高文化企业竞争力。进一步健全文化市场体系,促进新兴文化市场的发展。深入开展“扫黄打非”工作,加大版权保护工作力度。加快推进文化资源、文化服务和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数字化进程,进一步提高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和广播电视“村村通”水平。扶持民族文化艺术,拓展对外文化交流渠道,提高对外文化交流质量和水平,进一步推动中华文化走向世界,加强汉语国际推广工作。(文化部、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教育部、侨办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