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关于修改《征兵工作条例》的决定(2001年) 二十、 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关于修改《征兵工作条例》的决定(2001年) 二十、 二十、 第三十五条改为第四十条,修改为:“新兵到达部队后,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检疫和复查。经检疫发现患传染病的,应当及时隔离治疗,并采取必要的防疫措施;经复查发现入伍前有犯罪嫌疑的,应当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十九、 目录 二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