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的决定(1993年) 一、 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的决定(1993年) 一、 一、 第十五条第(一)项修改为: “士官:四级军士长、三级军士长、二级军士长、一级军士长;四级专业军士、三级专业军士、二级专业军士、一级专业军士。”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