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实施方案(1999年)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二十一条 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实施方案(1999年) 第二十一条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二十一条 检疫传染病疫区有渔港时,对离港渔船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卫生防疫机构实施交通卫生检疫措施。渔船取得检疫合格证明后方可离港。 第二十条 目录 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