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2009年) 第五章 发放与支付 第二十二条 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2009年) 第二十二条 第五章 发放与支付 第二十二条 贷款人在发放贷款前应确认借款人满足合同约定的提款条件,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对贷款资金的支付实施管理与控制,监督贷款资金按约定用途使用。 第二十一条 目录 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