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2009年) 第五章 发放与支付 第二十一条 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2009年) 第二十一条 第五章 发放与支付 第二十一条 贷款人应设立独立的责任部门或岗位,负责贷款发放和支付审核。 第五章 目录 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