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贷款管理办法(2024年) 第三十四条

第三十四条 在贷款发放和支付过程中,借款人出现以下情形的,贷款人应与借款人协商补充贷款发放和支付条件,或根据合同约定变更贷款支付方式、停止或中止贷款资金的发放和支付:

信用状况下降;

经营及财务状况明显趋差;

项目进度落后于资金使用进度;

贷款资金使用出现异常或规避受托支付;

其他重大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