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工作规范(2025年) 第十六条 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工作规范(2025年) 第十六条 第十六条 本规范由退役军人事务部会同教育部、民政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医疗保障局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目录 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