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工作规范(2025年) 第十三条

第十三条 退役军人事务部门通过专项行动实施、项目活动支撑、物资服务保障等方式,提供大病救助、子女助学、照料护理、社会融入、能力提升、法律援助、心理疏导等服务,给予多元化、个性化帮扶救助,打造“情暖老兵”公益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