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因私出入境中介活动管理办法(2001年) 第三章 中介机构的经营 第十五条 因私出入境中介活动管理办法(2001年) 第十五条 第三章 中介机构的经营 第十五条 中介机构发布有关出入境中介活动广告,必须经中介机构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授权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 第十四条 目录 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