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2014年) 第十七条 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2014年) 第十七条 第十七条 各级出国培训管理、外事、财政、审计等部门对因公短期出国培训项目执行情况和培训费用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 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因公短期出国培训项目内部监督检查机制,每半年向同级出国培训管理、外事、财政部门报送本单位因公短期出国培训项目执行和费用使用情况。 第十六条 目录 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