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用密码领域违法线索投诉举报处理办法(试行)(2024年) 第七条

第七条 向密码管理部门提出投诉举报的,应当提供下列信息,并确保真实、准确、完整:

投诉举报人姓名(名称)、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电话、通讯地址;

被投诉举报人姓名(名称)、地址;

具体的投诉举报请求;

事情起因、争议经过、进展情况等具体事实、证据或者线索材料。

采取非书面方式投诉举报的,密码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应当记录前款规定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