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用密码领域违法线索投诉举报处理办法(试行)(2024年) 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一条 以投诉举报形式进行咨询、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申请、信访、纪检监察检举控告等活动的,不适用本办法,密码管理部门可以告知通过相应途径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