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商用密码管理条例(1999年) 第六章 罚则 第二十五条 商用密码管理条例(1999年) 第二十五条 第六章 罚则 第二十五条 商用密码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四条 目录 第七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