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商标代理监督管理规定(2022年) 第三章 商标代理行为规范 第十三条 商标代理监督管理规定(2022年) 第十三条 第三章 商标代理行为规范 第十三条 商标代理机构从事商标代理业务,应当与委托人以书面形式签订商标代理委托合同,依法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其他事项。商标代理委托合同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规定。 第十二条 目录 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