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2014年) 第六条
第六条 商品煤应当满足下列基本要求:
灰分(Ad)
褐煤≤30%,其他煤种≤40%。
硫分(St,d)
褐煤≤1.5%,其他煤种≤3%。
其他指标
汞(Hgd)≤0.6μg/g,砷(Asd)≤80μg/g,磷(Pd)≤0.15%,氯(Cld)≤0.3%,氟(Fd)≤200μg/g。
灰分(Ad)
褐煤≤30%,其他煤种≤40%。
硫分(St,d)
褐煤≤1.5%,其他煤种≤3%。
其他指标
汞(Hgd)≤0.6μg/g,砷(Asd)≤80μg/g,磷(Pd)≤0.15%,氯(Cld)≤0.3%,氟(Fd)≤200μg/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