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2014年) 第六条

第六条 商品煤应当满足下列基本要求:

灰分(Ad)

褐煤≤30%,其他煤种≤40%。

硫分(St,d)

褐煤≤1.5%,其他煤种≤3%。

其他指标

汞(Hgd)≤0.6μg/g,砷(Asd)≤80μg/g,磷(Pd)≤0.15%,氯(Cld)≤0.3%,氟(Fd)≤200μg/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