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商品条码管理办法(2026年) 第五章 续展、变更和注销 第二十八条 商品条码管理办法(2026年) 第二十八条 第五章 续展、变更和注销 第二十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已经注销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条码。 第二十七条 目录 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