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商品条码管理办法(2026年) 第五章 续展、变更和注销 第二十六条 商品条码管理办法(2026年) 第二十六条 第五章 续展、变更和注销 第二十六条 系统成员停止使用厂商识别代码的,应当在停止使用之日起3个月内到所在地的地方商品条码工作技术机构办理注销手续。 第二十五条 目录 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