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2011年) 第十八条 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2011年) 第十八条 第十八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可根据本规定制定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实施细则。 第十七条 目录 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