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商务领域标准化管理办法(2022年) 第三章 标准的组织实施 第三十五条 商务领域标准化管理办法(2022年) 第三十五条 第三章 标准的组织实施 第三十五条 复审结论为修订的,按照本办法第二章程序执行。 复审结论为废止的,由商务部在商务部网站公开征求意见。无重大分歧意见或者经协调一致的,由商务部发布公告予以废止。 第三十四条 目录 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