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商务领域标准化管理办法(2022年) 第二章 标准的制定 第十四条 商务领域标准化管理办法(2022年) 第十四条 第二章 标准的制定 第十四条 公开征求意见结束后,起草组应当根据征集意见对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进行完善,形成标准送审稿、编制说明、征求意见汇总处理表,报技术委员会初审。初审通过后,由技术委员会形成送审材料报商务部。没有技术委员会的,由起草单位报商务部相关司局初审。初审通过后,由起草单位形成送审材料报商务部。送审材料包括: 标准送审稿; 编制说明; 征求意见汇总处理表; 初审意见表。 第十三条 目录 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