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行政处罚实施办法(试行)(2005年) 第三十条

第三十条 行政处罚决定执行完毕后,调查机关应当及时将案件材料立卷归档。立卷归档的材料主要包括:案件调查终结报告、行政处罚预先告知材料、当事人陈述申辩材料、听证笔录、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回执、相关证据材料等与行政处罚案件相关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