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敏感物项和技术出口经营登记管理办法》的决定(2025年)
发布机关
商务部
效力
现行有效
(2025年1月23日经商务部第18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 2025年1月27日商务部令2025年第2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