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18年) (三)

(三) 将第十条修改为:“进口旧船舶的申请进口单位,须提供第八条第一至第三款所列材料以及船舶检验机构出具的《旧船舶进口检验报告》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局出具的《旧渔业船舶进口技术评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