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关于2009年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的指导意见(2009年) 七、

七、 积极促进就业。开发区要把就业工作摆在突出重要的位置,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加大财政投入,调动企业、劳动者和社会各方面力量促进就业和再就业。发挥重大项目带动就业的作用,尽可能多地提供就业机会,鼓励劳动密集型产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和服务业吸纳就业。组织区内企事业单位积极参加商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共同举办的高校毕业生网络招聘会和其他招聘活动,吸引更多的高校优秀毕业生投身开发区建设。根据商务部和团中央要求,依托区内企业建立“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推动企业提供见习岗位。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加强职业技能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