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2003年) 第二章 授信业务风险管理 第十一条 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2003年) 第十一条 第二章 授信业务风险管理 第十一条 商业银行对集团客户内各个授信对象核定最高授信额度时,在充分考虑各个授信对象自身的信用状况、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的同时,还应充分考虑集团客户的整体信用状况、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最高授信额度应根据集团客户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变化及时做出调整。 第十条 目录 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