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管理指引(2018年) 第四十一条
第四十一条 商业银行应按照监管要求向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按季度报送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监管报表,并及时报送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管理政策等文件及其调整情况、内部风险管理报告、内控和审计报告等材料。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可要求商业银行提供银行账簿利率风险计量系统和模型的技术信息、使用监管规定以外的利率冲击情景的计量结果,以及针对特定币种的单独计量结果等信息。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可要求商业银行提供银行账簿利率风险计量系统和模型的技术信息、使用监管规定以外的利率冲击情景的计量结果,以及针对特定币种的单独计量结果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