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商业银行资本计量高级方法验证指引(2009年) 第二章 商业银行验证工作的总体要求 第四节 商业银行资本计量高级方法验证指引(2009年) 第四节 第二章 商业银行验证工作的总体要求 第四节 验证流程和方法 第三十条 商业银行对每一阶段的验证都应建立相应的程序,明确验证范围和内容,选择合适方法,制定详细操作规程,合理安排各项工作的顺序与频率,确保验证工作按计划运行。 第三十一条 商业银行的验证流程应包含验证触发机制,确保验证过程能够及时捕捉计量模型表现和支持体系的变化,适时启动验证工作。 第三十二条 商业银行的验证流程应包含应变机制,确保验证对象或验证工作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而导致重大调整时,可及时记录和检查验证工作的变化,做好应对变化的工作预案,确保变化不阻碍… 第三十三条 商业银行应充分了解资产组合风险特征和资本计量高级方法的特点,对不同资产组合的风险设计相应的验证工具和方法,确保验证技术手段能有效实现验证目标。 第三十四条 商业银行应同时采用定量和定性的验证方法。定量验证主要通过返回检验和基准测试等方法,运用数理统计工具对模型的准确性、区分能力和稳定性进行验证。定性验证主要通过专家… 第三十五条 验证主体应充分了解不同模型方法的局限性,针对计量方法的特点进行重点验证。 第三十六条 银监会鼓励商业银行建立自动监测系统,确保定期持续监控工作流程和标准的一致性。 第三十七条 验证主体应对验证过程进行全面记录,形成文档。文档应至少包括验证范围、内容、方法、步骤、结果、报告、已识别的缺陷以及整改措施和改进情况评估等。 第二十九条 目录 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