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资本计量高级方法验证指引(2009年) 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一条 董事会及其授权委员会应履行以下职责:
对本银行资本计量高级方法的体系框架和特点有概括性了解。
审批或授权审批验证工作相关政策,每年听取一次有关验证政策执行情况的报告。
监督高级管理层建立健全验证政策和执行机制,确保本银行有足够资源独立、有效地开展验证工作。
确保内部审计部门采用系统、规范的方法对验证过程进行独立和客观的监督。
对本银行资本计量高级方法的体系框架和特点有概括性了解。
审批或授权审批验证工作相关政策,每年听取一次有关验证政策执行情况的报告。
监督高级管理层建立健全验证政策和执行机制,确保本银行有足够资源独立、有效地开展验证工作。
确保内部审计部门采用系统、规范的方法对验证过程进行独立和客观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