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2012年) 第五章 市场风险加权资产计量 第二节 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2012年) 第二节 第五章 市场风险加权资产计量 第二节 标准法 第八十九条 商业银行采用标准法,应当按照本办法附件10的规定分别计量利率风险、汇率风险、商品风险和股票风险的资本要求,并单独计量以各类风险为基础的期权风险的资本要求。 第九十条 市场风险资本要求为利率风险、汇率风险、商品风险、股票风险和期权风险的资本要求之和。 第八十八条 目录 第八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