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2007年) 第五章 附则 第五十三条 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2007年) 第五十三条 第五章 附则 第五十三条 本办法由银监会负责解释。 第五十二条 目录 第五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