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2018年) 第七章 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2018年) 第七章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五条 本办法所称“以上”均含本数,“以下”、“不足”不含本数。 第五十六条 本办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第五十七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货币… 第五十八条 本办法由银监会负责解释。 第五十九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办法施行前,银监会有关商业银行股权管理的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照本办法执行。 第五十四条 目录 第五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