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商业银行股权托管办法(2019年) 第一章 商业银行股权托管办法(2019年) 第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商业银行股权托管,加强股权管理,提高股权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进行股权托管,适用本办法。法律法规对商业银行股权托管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股权托管是指商业银行与托管机构签订服务协议,委托其管理商业银行股东名册,记载股权信息,以及代为处理相关股权管理事务。 第四条 股票在证券交易所或国务院批准的其他证券交易场所上市交易,或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商业银行,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股权需集中存管到法定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 第五条 托管机构应当按照与商业银行签订的服务协议,为商业银行提供安全高效的股权托管服务,向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报送商业银行股权信息。 第六条 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商业银行的股权托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目录 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