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商业银行稳健薪酬监管指引(2010年)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商业银行稳健薪酬监管指引(2010年) 第二十七条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商业银行在参加基本社会保险的基础上为员工建立企业年金和补充医疗保险的,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扣回的薪酬应按照有关规定冲减当期费用。 第六章 目录 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