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试行)(2019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试行)(2019年) 第六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银行理财子公司高级管理层负责组织实施净资本管理工作,包括制定并实施净资本管理政策和程序,定期评估净资本充足水平,至少每季度将净资本管理情况向董事会书面报告一次。如遇可能影响净资本充足水平的重大事项,应当及时开展评估并向董事会报告。 第五条 目录 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