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试行)(2019年) 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 银行理财子公司应当持续符合下列净资本监管标准:

净资本不得低于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自由兑换货币,且不得低于净资产的40%;

净资本不得低于风险资本的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