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2011年) 第十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四条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2011年) 第七十四条 第十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四条 商业银行违反本办法规定开展理财产品销售的,中国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中国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可以区别不同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采取相应监管措施。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三十七条 第十章 目录 第七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