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2018年)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六十七条 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2018年) 第六十七条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六十七条 商业银行违反本办法规定从事理财业务活动的,应当根据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其省一级派出机构提出的整改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其省一级派出机构提交整改方案并采取整改措施。 第六十六条 目录 第六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