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指引(2009年) 第四章 流动性风险监督管理 第二节 监管程序 第七十二条 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指引(2009年) 第七十二条 第四章 流动性风险监督管理 第二节 监管程序 第七十二条 银监会有权根据商业银行流动性状况对各项流动性风险监管指标的计算方法、计算口径和计算频率等进行调整,并鼓励商业银行设定高于流动性监管指标的内部预警指标,以便管理层及时采取措施避免流动性状况进一步恶化或突破流动性监管指标。 第七十一条 目录 第七十三条